『在自己生長的國家裡卻無法享有任何權利,妳知道這是件多麼令人難受的事情嗎?』一位認識多年的朋友沉重地對我說道。

 

朋友訴道的,並非是她自身的問題,而是她的巴勒斯坦裔老公的問題。

 

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宣佈建國,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宣佈建國。今年,以色列慶祝建國六十年。但,一個國家的建立,代表著另一個國家的滅亡。今年,數百萬流亡世界各地的巴勒斯坦人,也哀悼著六十年來家鄉失落。

 

猶太人與巴勒斯坦人間的爭戰,是場政治宗教與歷史的角力戰。我不懂政治,不懂宗教,更不通歷史,因此我不願做出任何評論。我要說的,是一群因戰爭而遠離家鄉的人們的現狀。

 

自一九四八年以色列建國之後,大批的巴勒斯坦人陸續地逃離其祖先數千年來開墾生根之地,往周遭阿拉伯國家避難去,其中有一大部分人們來到了相隔一河之近的約旦。

 

一開始,約旦國王接收了約百萬的巴勒斯坦難民,並給予他們約旦國籍,讓他們在約旦定居下來。但,到了一九六七年,也就是以色列建國近二十年的時候,約旦境內的巴勒斯坦人口數已遠遠超過當地人兩倍之多,約旦國會於是改變其巴勒斯坦難民入籍的相關法令。於是,一九六七年之後入境約旦的巴勒斯坦難民,尤其是加薩走廊一帶來的難民們,只能申請到約旦永久居留權與一本效期兩年的約旦旅行用護照,而無法得到約旦普通護照。

 

這代表著,這群難民不被約旦政府視為公民,更不擁有公民相關的所有權利。

 

這群難民入境約旦,至今四十年後,有了下一代,下一代也有了下下一代,現在總人口數約在十數萬人之間。約旦的國籍法是父傳子,子傳孫,以父系血統為依據。沒有約旦公民權的巴勒斯坦難民,其子孫即便是在約旦出生長大,也無法成為約旦公民,無法享有公民權。

 

第一代來到約旦的巴勒斯坦難民,心裡頭想的是能回歸故鄉,巴勒斯坦才是他們的家,不是約旦。但當第二代第三代皆是在約旦出生長大,對他們而言,約旦是他們僅知的家。不過,這個家,並不把這一群人當做家人。

 

這一群在約旦處境特殊的巴勒斯坦難民後裔,終生名下無法在約旦擁有動產或不動產,不能參與公職人員工作,不能申請公共交通工具駕駛執照與牌照,不能開行設業。而且,除非有公司願意幫他們申請工作證並做保證人,否則他們不能在約旦境內合法工作。

 

換句話說,這一群在約旦出生長大的巴勒斯坦人,像外國人一樣地受限,且限制的範圍與項目更多又更嚴密。

 

就我所知,嫁給這群特殊的巴勒斯坦後裔的台灣女孩便有數位。當她們發現自己的約旦老公並非她們認知中的約旦『人』時,大多不甚了解這項國籍法的內容背景與相關法令。

 

前頭我已提到,約旦的國籍法是以父系血統為依據(女人不能將自身國籍傳給小孩或丈夫)。若爸爸是約旦國籍人士,那末,親生子女們理所當然地是為約旦國籍。外籍妻子在與約旦籍丈夫合法有效結婚後五年,也能申請約旦國籍。前題是,約旦籍丈夫同意並簽字。

 

但這群特殊的巴勒斯坦後裔,因為是不具公民權的約旦人,所以他們的孩子也不具有約旦公民權,僅能享有約旦永久居留權,而他們的外籍妻子不能申請約旦國籍或是永久居留權,只能申請外國人士居留簽證,以一年為效期,但可延簽。

 

維持一段異國婚姻已是難處重重,若當夫妻兩人在一個雙方都需要工作證才能工作且連當地人都失業率偏高的國家,其所能找到的工作項目與薪水收入,簡直就是為這段異國婚姻添上難以暢步的濕滑雪霜。

 

我並非反對台灣女孩與這群特殊的巴勒斯坦裔約旦人通婚,但我想提醒有意與他們結婚的台灣女孩們得仔細去思量婚後的經濟與居住地問題。畢竟,婚姻要長久要平順,是需要各方面的配合與了解的,而這當然也包括了國籍法在內。

 

 

【文末補註】

若想知道自己的阿拉伯丈夫/男友是否為沒有公民權的約旦人,請看以下辨識法:

l  其約旦護照上個人資料頁,沒有登錄身分證字號(National ID)

l  其約旦護照裡的末頁,登錄有檔案號碼(File Number)

l  其約旦護照有效期限為兩年。

l  其約旦護照號碼以T開頭。

 

巴勒斯坦人為阿拉伯人,歷史上記載巴勒斯坦的早期地理位置包括現今的黎巴嫩敘利亞以色列、巴勒斯坦自治區、以及約旦西部在內。且因其歷史背景,許多巴勒斯坦人混有地中海歐系血統,因此膚色比起其他地區的阿拉伯人來得較為淺淡,髮色或是眼珠顏色也皆是各色各樣都有,不是一般人認知中的清一色全是黑髮黑眼。

 

感謝我的亂噗團團友們給予我許多提議與資料,大幅增加了這篇文章的內容與依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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