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寫部落格以來,除非是熟很大的至親好友,否則我絕口不提自己有寫部落格這一事。也因此,我很一相情願地認為身旁認識的人全都被我蒙在鼓裡。直到這過去一年來,多次與不甚熟的友人間的對話與友人臉上詭異的笑容,在我頸背部搔起了一股涼涼的疑風,我才驚覺,或許,那個被蒙在鼓裡的人,其實是我自己。

 

「哈,我早就跟妳說過了,遲早有一天妳會曝光的!」同是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網路的部落客好友對我說。

搔著頭,我不解地問道:「可是……可是他們為什麼會發現我有部落格?我又沒去跟他們說!」

友人常覺得我的網路警覺性不甚高,怎麼教都教不會,搖頭說道:「小姐,妳還真是好傻好天真耶,現在網路使用多普遍啊,更何況妳還在部落格裡公佈妳的居住地,沙漠裡的台灣人隨便古狗一下關鍵字就能搜尋得到妳的格子了!」

 

雖說部落格是個公開之地,人來人往,誰都看得到,但被身邊不甚熟的友人或是同事,更或是被上司看到,那情景很像眾人正在幽暗的會議室裡無聲安靜地觀看著幻燈片時,自己的肚子卻突湧起一股臭屁充塞滿腹的刺痛感,忍也忍不住之下,只得以佯裝調整坐姿來移動屁股的重心,將一邊的屁股放空提高兩公分,努力控制著括約肌的力道悄悄宣洩解壓,滿心希望放出的是「嘶──」聲的默劇屁。但突然間力道沒抓穩,那一聲原本該是靜音默劇屁的「嘶──」卻成了個歡樂歌舞劇的「噗──」從自己屁股下座墊間冒了出來,眾人不但全聽到了還回過頭來尋看聲源處……

 

部落格被不甚熟的人看到,就是這種尷尬之中帶悔恨的情景。一邊後悔自己決定偷放屁的舉動,另一邊又恨自己的括約肌不成材,連放個屁的力道都控制不好。

 

不過,越是不熟的人越是會保持客氣禮貌的態度,無論那屁聲是如何響亮或是屁味多麼嗆鼻,眾人仍會強裝啥事也沒發生過。部落格也是這樣,即便這些不甚熟的友人已看過我的部落格,其中更有些還成了固定閱讀戶,但在我的面前他們仍會不說破。只是,這些人臉上詭異的笑容與語帶玄機的話語,每每總讓我很後悔自己當初為什麼要寫這種將私人生活與心情都露很多又露很大的文字部落格。

 

「反正妳已經曝光了,也就沒啥好再隱瞞,乾脆大方面對算了。」友人建議道。

「我.才.不.要!」褲子打溼了,並不代表我就得脫光下水洗澡。

 

而且,就算是職業脫星,從露兩點到三點全露,也仍是有厚厚一大層的心理障礙得克服突破,更何況是我這種根本沒脫過的宅妻人母。

 

「齁,妳實在很麻煩耶,愛寫部落格又怕給人看到……不然妳乾脆把部落格用密碼鎖起來只給至親好友看算了。」好友再提建議。

我回答:「我不是怕部落格給人看到,而是討厭不熟的人來看我的部落格。」

 

人性裡的好奇心會讓人想偷窺他人的生活或思想,這種帶有罪惡感的偷窺樂趣很俱刺激性與八卦性,尤其是偷窺那些認識但又不熟的人的生活。

 

以前的人想聽八卦,那得需要街坊鄰居的三姑六婆的傳言,而且傳言還多半是灌水太多,虛過於實。現在的人想聽八卦則只需網路,而且八卦來自於當事人本身。

 

甲說:「大頭蔡在搞外遇耶!」

乙問:「你怎麼會知道?」

甲再說:「大頭蔡他老婆在部落格裡頭寫的。」

乙再問:「他老婆有部落格喔?給我網址,我也要去看!」

 

我其實是絲毫不介意認識但不熟的友人閱讀我的部落格的,我所討厭的是他們閱讀後見到我時那臉上掛著的詭異笑容與說話時的語帶玄機,讓我由心升起一股被偷窺的不舒服感覺。

 

當這些真實生活中原本只有「好久不見」的交情的人,忽然眨著眼對我說「沙非,我覺得妳好幽默喔──」時,說真的,我只感到頸背部搔起一陣陰陰冷風。

 

事實是,這句話並不陰冷,反倒很溫暖很有鼓勵性,只是多了那眨眼的動作與少了幾個字──「我有讀妳的部落格」。雖然我很愛看偵探小說,更也是CSI的忠實觀眾,但這種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但他人還不知」的神秘眨眼動作來替代「我有讀妳的部落格」的白話直言方式,還是讓我很毛骨悚然。

 

「隨便妳了啦,反正妳以後再跟我抱怨這相同的事,每抱怨一次我就收費一次!」友人說道。

「天底下哪有聽好朋友抱怨還跟人家收費的?」我說。

「好,妳若要我繼續無償聽妳抱怨的話,那就拿新文章出來交換!我等妳小說續文等很久了!」

「是,奴才這就去寫。」這句話滾到了嘴邊還未出口,我突然才想起一件事,於是改口說道,「……妳自己才是那個很久沒貼新文的人吧?還不趕快去寫!」

 

除了部落格讓不熟的人看到會有一些尷尬麻煩之外,讓至親好友知道自己有部落格也是有壞處的,因為他們會好似付了錢的大爺般地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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